4月13日下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在319会议室举行,学习《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的通知》和《嘉兴南湖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院各支部书记、支委,学院各专业负责人参会。院党委书记郝涛主持会议。
郝涛、赵惠明、孙诗清、解春松等参会人员围绕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学习体会,先后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了全面系统阐述,充分反映了这一思想的最新发展,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把握党的创新理论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党确立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会议强调,编辑出版《习近平著作选读》,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定。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对于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奋力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需求导向,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的高度自觉,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会议专题学习了《嘉兴南湖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就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学院各条线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判引导,及时作出工作安排,维护学校、学院意识形态安全,提高政治鉴别力,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