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2-25
各班级: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南院教字〔2023〕9号)和《嘉兴南湖学院关于网上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报新材料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会议审定,拟同意傅琪敏等5名同学转专业学习(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月25日-2月27日,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实名向新材料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提出异议或申诉。地点:理工楼连廊415。联系电话:0573-83628312。
新材料工程学院
202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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