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01
各班级: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嘉南院教字〔2023〕9号)和《嘉兴南湖学院关于网上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精神,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报新材料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会议审批,拟同意闫建华同学转专业学习(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7月1日-7月3日,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实名向新材料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提出异议或申诉。地点:理工楼连廊415。联系电话:0573-8362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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