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团员“推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2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现将2022-2023学年第学期团员“推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实事求是,发扬民主,逐级评议和推荐,确保向党组织推荐那些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团员。

二、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递交思想汇报。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入党动机端正,充分了解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能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积极参与各项院/班团活动,在学习、工作、生活起模范带头作用。

5.学习成绩优良,上学期无挂科,且上学期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60%以上因2021级、2022级本学期无综测可参考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

6.上学期无违纪/旷课/处分记录。

三、推优工作程序和步骤

1.在“推优”工作开始前,各班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学习本《通知》以及推优标准和条件,公布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介绍其情况,并依据“推优”条件进行民主评议,拟定候选人名单;

2.各团支部召开团支委会议,讨论候选人名单,并经班主任同意后报各辅导员老师审核;

3.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到会团员应超过团员总数的2/3方可进行),进行“推优”;

(1)“推优”大会由各班团支书(或组织委员)主持。

(2)每位候选人须上台进行自我小结。

(3)与会全体团员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4)与会全体团员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注:赞成票数须超过投票总数的1/2方可通过)

4、团支部向班主任、辅导员书面报告推优结果,并填好附件二、附件三;

5.经班主任、辅导员同意后,向学院团委书面报告推优结果;

6.学院团委审核后,推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推优结果,经党组织确定后将“推优”对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考察。

四、推优名额分配

各团支部按照附件一中《名额分配表》进行分配,对于担任院级学生干部的团员,原则上和其他团员一样按条件参加团支部推荐,可以由学院团委在全面考察其思想、工作等表现情况的基础上直接向党组织择优推荐。

五、推优进程安排

各班团支部在班主任思政辅导员的指导下于329日之前完成相关“推优”工作,填写附件二、附件三、附件五,以支部为单位电子材料汇总成文件夹【文件夹以“XX团支部+推优材料”命名】发送至团委副书记杨轶哲同学(1330559475@qq.com),纸质材料统一上交等待通知学院各级学生组织完成“推优”工作,填写附件四、附件五,其余交材料上交如上所述一致。

 

共青团嘉兴南湖学院新材料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322日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名额分配表

2.嘉兴南湖学院团支部推优情况说明表

3.团组织推优入党登记表

4.嘉兴南湖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5.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名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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