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1-01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毕业生就业奖励办法》(嘉南院学字〔2022〕11 号)的文件精神,经过学院评奖资助评审小组讨论、党政联席会审定,推荐2名教师为2022年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具体名单如下:
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高普 邵佳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新材料工程学院办公室陈晨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573-83628312。
嘉兴南湖学院新材料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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